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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8.3~4吉林?四平全國公路自行車公開賽
一、主辦單位:
國家體育總局自行車擊劍運動管理中心
二、承辦單位:
吉林省體育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
三、協(xié)辦單位:
四平市體育局
四、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3年8月3日(星期六)--8月4日(星期日),在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qū)舉行。
五、競賽路線:
起終點設在英雄大街(英雄廣場對面),由英雄大街→司法新村→西湖水上公園→紫氣大路→吉平賓館→婦嬰醫(yī)院→英雄大街。沿逆時針騎行,一圈全長6公里,按不同組別設置比賽距離和騎行圈數(shù)。
六、競賽設項:
(一)男子甲組(18--35周歲,1995年8月1日以前出生--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賽程60公里,騎行10圈。
(二)男子乙組(36--60周歲,1978年8月1日以前出生--1953年8月1日以后出生),賽程48公里,騎行8圈。
(三)女子甲組(18--35周歲,1995年8月1日以前出生--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賽程36公里,騎行6圈。
(四) 女子乙組(36--60周歲,1978年8月1日以前出生--1953年8月1日以后出生),賽程24公里,騎行4圈。
(五)團體賽 男子甲組和男子乙組每隊最好的4名運動員成績累加。
七、競賽辦法:
(一)參照中國自行車運動協(xié)會審定的《自行車競賽規(guī)則》以及為本次比賽所作的其它規(guī)定。
(二)參賽車輛、頭盔、裝備、護具等自備,比賽必須使用所參賽項目規(guī)定的賽車,賽前大會將對參賽車輛進行資格檢查,檢查通過后方可參加比賽。參賽選手和車輛須按規(guī)定佩戴大會統(tǒng)一配發(fā)的號碼布與車牌,不得裁剪,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比賽成績。
(三)本次比賽為繞圈賽,不設補給點,不設中立圈,不設隊車跟隨,不設公共器材車。
(四)所有參賽車輛在比賽時必須除去可能會導致傷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車鎖、車筐、車梯、后貨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傳動及助動裝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五)在比賽時必須穿比賽服裝,始終佩戴安全頭盔,比賽前若發(fā)現(xiàn)選手無頭盔者不得參賽,途中摘掉頭盔者,裁判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六)比賽設關(guān)門時間。第一名到達終點 后完成比賽的10%為關(guān)門時間。
(七)申訴:如對比賽結(jié)果提出異議,比賽結(jié)束15分鐘內(nèi)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述材料,并交申訴費500元。以仲裁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裁決,不得再次申訴,勝訴申訴費返還,敗訴申訴費不退。
八、參加辦法
(一)各組別嚴格按照年齡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弄虛作假。
(二)每人只能參加一個項目、一個組別的比賽,不得兼項。
(三)凡參賽運動員應身體健康并經(jīng)常鍛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宜此項運動者,不得報名參加。
(四)凡省級專業(yè)隊必須退役后滿兩年方可參賽,現(xiàn)役運動員和在中國自行車運動協(xié)會注冊的運動員均不能參加比賽。
(五)參賽人員報名滿600人為限。
(六)凡參賽運動員均由大會統(tǒng)一辦理比賽期間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賠償標準按保險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不足部分由參賽者本人負擔)。
九、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7月15日下午16:00前為報名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費用:
主辦方不收取報名費。為參賽選手統(tǒng)一發(fā)放號碼牌、號碼布。
(三)報名方式:
1、本市參賽選手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可直接到四平市體育局競賽訓練科(市政府5樓,0434-3260021)報名,并在法律責任免除與權(quán)利放棄聲明書上簽字。
2、外地選手可通過網(wǎng)上報名。登錄四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在網(wǎng)站下載報名表和法律責任免除與權(quán)利放棄聲明書,填寫其中選項并簽字確認后一同將報名表、聲明書、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寄至吉林省四平市體育局競賽訓練科(四平市市府路59號,郵編136000),同時將電子版報名表傳到四平市體育局競賽訓練科郵箱:sptyjjxk@163.com。
報名表附件:2013四平全國公路自行車公開賽報名表.doc
十、食宿安排
參賽選手食宿自理,主辦方可幫助聯(lián)系住宿。
十一、報到
參賽選手于2013年8月1日17時前到吉平賓館報到,核對身份(須提供身份證原件),發(fā)放號碼牌,電子計時芯片,收取押金200元(賽后退還)。
8月3日上午8:30在英雄廣場進行開幕式(所有選手必須參加開幕式,不參加開幕式視為放棄比賽)。
十二、 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男子組每組各錄取前30名;
(二)女子組每組各錄取前20名;
(三)男子組團體賽錄取前三名;
(四)大會組委會根據(jù)實際報到人數(shù)有權(quán)對錄取名次作適當調(diào)整。
(五)各組別獎金見附表(單位:元 RMB)
名 次 | 男子甲組 個人 | 男子乙組 個人 | 女子甲組 個人 | 女子乙組 個人 | 男子 團體 |
第1名 | 黃衫 +9000 | 黃衫 +9000 | 黃衫 +7000 | 黃衫 +7000 | 10000 |
第2名 | 7000 | 7000 | 5000 | 5000 | 8000 |
第3名 | 5000 | 5000 | 3000 | 3000 | 6000 |
第4名 | 4000 | 4000 | 2000 | 2000 | / |
第5名 | 3000 | 3000 | 1000 | 1000 | / |
第6名 | 2000 | 2000 | 900 | 900 | / |
第7名 | 1000 | 1000 | 800 | 800 | / |
第8名 | 900 | 900 | 700 | 700 | / |
第9名 | 800 | 800 | 600 | 600 | / |
第10名 | 600 | 600 | 400 | 400 | / |
11至20名 | 400 | 400 | 300 | 300 | / |
21至30名 | 300 | 300 | / |
十三、技術(shù)官員、裁判員
由國家體育總局自行車擊劍運動管理中心選派,其余輔助裁判由承辦單位負責選派。
十四、其它
(一)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至使比賽不能舉行,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延期舉行。
(二)參賽隊員必須遵守本次比賽各項程序與規(guī)定。主辦方擁有對本次比賽的解釋權(quán)及裁判權(quán),有權(quán)根據(jù)情況對規(guī)程進行相應更改。
(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規(guī)程解釋權(quán)屬本次大賽組委會。
責任編輯:Jewels